1871年,学分制在哈佛大学确立之初,查尔斯*W.艾略特校长实行的是自由学分制。由于他以学生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理性人作为假设,客观上带来了一些弊端。对此,美国许多大学校长通过持续开展课程改革,对自由学分制进行了大幅度改进。阿尔伯特-L.洛厄尔担任哈佛大学校长后,重构了由主修课、通识教育课程、选修课三大部分组成的新课程结构,实行主辅修相结合的学分制。学生选择一个学科的课程主修,全年修读的16门课程中至少要有6门集中在主修学科,另外6门通识教育课程分配在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领域,其余课程由学生任选。与此同时,洛厄尔从英国传统大学成功移植了导师制。导师制的引进和建立,克服了自由学分制带来的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无序状况,加强了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和生活管理,从而成为现代意义上学分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8]。 四、推进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制度保障 (一)实行专业注册制,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更新机制 当今社会对高等教育的不满意有相当一部集中在学校办学和社会需求脱节,闭门办学、刚性育人现象严重。为此,必须主动适应社会对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实行专业注册制,允许学生在读期间有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除极少数特殊专业(如航空航天、医学等)外,对其他通用性强、流动性大的专业,只要学生在同批次专业内申请调整,学校不应设立任何门槛。至于将来学生从哪个专业毕业,可以按照其所选专业核心课程学分进行确认。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满任何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即可申请毕业。对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可以逐年减少招生规模直至停止招生。对注册人数多的专业,可以不断扩大招生规模。 (二)实行课程选课制,扩增课程总量 制定柔性化人才培养方案,除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以外,尽可能扩大选修课程比重,扩大学生自由选课、个性成才的空间。即使是必修课,也至少有两人以上开设,以实现选择课程或选择授课教师的结合。凡是挂牌上课的教师,应详细公布个人教育背景、教学和科研情况、社会服务经历,公开个人授课的视频资料,并对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及其安排、考核方式等做出具体说明,使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对学生通过网络课堂或在其他学校选课(包括自学考试形式)的真实学习结果,也应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确认,打破课程壁垒。另外,还必须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实行考试形式多样化,扬弃百分制,实行五分制。 (三)实行教师导师制,建立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制 为防止学生选课趋易避难导致基本知识结构的凌乱,有必要通过建立和强化导师制,聘请学术水平高、热爱教书育人的教师担任导师。作为学生学业领航人、职业规划人、成才把关人,导师帮助学生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向用人单位推荐自己的学生。学校对一个老师的评价,不应单单从授课和师德上对其进行教学评价,或从科研上对其进行学术评价,还应从人才培养上对其育人成效进行评价,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教师只重教书而忽视育人的问题探索新路。 (四)实行住宿书院制,建立和教学系统相对独立的学生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