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艺特长招生也是一种基于优长的差别对待。体艺特长招生的目的,是为弥补以往考试的局限,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然而,基于专业择优、机会平等的原则,体艺特长生的特长优势只应适用于体艺领域,若跨专业优先录取则明显缺乏服众的理据。一个人在A领域的特长,如何可以构成在B领域获得优先权的原因?一个擅长歌舞但法学基础较差的学生比具有更高法学素质的学生优先进入法学院的依据是什么?难道法学院的学生不是要以是否具有法学专业素养为条件吗?对于那些有志于进入法学领域的考生而言些竞争者依靠其他专业的优势取胜是不公平的。体艺特长优先的合适路径是体艺学校和高校的体艺专业,而这完全可以归入到自主招生的范畴中去。此外,为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而招收体艺特长生的解释也并没有多少说服力。随着素质教育的长期开展,很多学生都不同程度地掌握了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技能,并非必须录取专业选手才能活跃氛围。教育部门是否需要专门招聘具有体艺特长者来促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显然并不需要。 与之类似但更具争议性的还有见义勇为加分或优先录取,这也是一种跨领域的优待。见义勇为当然是一种极为稀缺、珍贵的公民美德,具有极大的社会正面价值,理应大力褒奖。但另一方面,见义勇为的发生显然是具有随机性、偶然性的事件。有的人具有见义勇为的意愿,但可能没有足够的身体条件、能力或机遇,因而无法获得见义勇为的加分。如果因为其他人获得此类加分而失去就学机会,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此外,见义勇为加分客观上是在鼓励未成年人有意识地去做危险的事情。从社会功利的角度看,这或许是好心的政策,但未必是好的政策,因为它可能带来坏的结果。在我们看来,对于见义勇为的褒奖应该重在社会荣誉和物质奖励方面,而不是以公民的基本受教育权为筹码,通过修改本应平等的录取规则体现。对于这一点,社会正在形成越来越清晰的共识。从近些年教育政策的变化也可以看出:逐步减少并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及思想品德加分是大势所趋。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这种做法纠正了以往跨领域差别对待的不合理性,在奖励人的优长(包括美德的同时,维护了专业择优的平等规则。 还有一种更为优厚的差别对待就是保送。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具备保送资格的有五类考生:其一是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专业择优、机会平等的原则,此类学生具备专业优秀的客观要件,保送到其本人特长专业似无可厚非。其二是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一条较容易引起争议。真正优秀的学生不是不可以保送,但问题在于评优的标准不像专业测试那样清晰可辨,从而可能造成暗箱操作和腐败的空间。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安徽省从2010年起就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高考加分和保送的资格,其评选结果的优秀仅在学生档案中呈现。江西、江苏等地也是如此。其三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推荐外语类应届高中毕业生至语言类大学或者综合类大学的语言系。这一项在形式上符合专业择优原则。不过,如不具备客观的、公认的专业水平评定的要件,外语的优秀最好通过高考和自主招生等规范化程序来体现,否则同样会造成权力寻租和腐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6年起将逐步减少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名额,或正是出于减少人为因素、维护受教育权平等的考虑。其四是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众所周知,很多奥运冠军被保送进入名校就读。而根据调查,反对这_政策的人占大多数。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就在于差别对待的非专业性。按照机会平等、专业择优的原则,有杰出贡献的退役运动员可以保送至体育类学校或体育类专业。若录取到其他专业一比如英语、法律、经济管理等,则应经过与其他考生一样严格的考试,这样较不容易引起争议。其五是符合公安部、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经公安部统一考试可以保送进入公安警察院校学习深造。这_政策在感情上很容易为人所理解。不过,对有志于参加公安警察院校但并非英烈子女的其他考生而言,仍然存在机会不平等的问题。对于为国牺牲的公安英烈,更怡当的做法或许是在经济保障和社会荣誉方面进行高规格的奖励和抚恤,消除其家属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避免对其子女的受教育过程产生不利影响,而不是在高考录取规则上提供特殊待遇,从而造成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