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的性别差异根据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数及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数,笔者计算出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四个年份男女学生的高等教育人学率。统计结果显示,男女学生的人学率均在逐渐上升,尤其是2000年后增长迅速,十年间翻了数倍。其中,1982年,女生的人学率仅为0.7%,这意味着100个18?22周岁的女性人口中,仅有约1人有幸接受高等教育,到2010年时,这一数字已增加到19人。在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翻了27倍,几乎是平均每年翻一倍。另外,从男女学生的人学率来看,他们的人学机会差异呈现出缩小的态势。1982年,男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女生的2.6倍,之后该差异一直在缩小,到2010年时,男女学生的差异已缩小到0.9倍,女生的人学机会已经超过了男生。近30年中,男生的人学率上升16.0%,女生的则上升18.3%。(见表3) 这些变化,尤其是女生人学机会的快速上升,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首先,改革开放后,政府非常重视不同性别的教育机会问题,通过相应的政策法规为男女学生平等地接受教育提供法律保障。1995年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人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人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1998年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在促进女性与男性平等地接受教育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女生人学机会的快速上升,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有很大关系。独生子女家庭,家长对女孩抱有同样的期望,在抚养、教育方面提供同等的支持。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有能力支付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费用,即使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日臻完善的国家资助体系也基本上可以解决贫困学生无力支付学费这一问题。所有这些都为女性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再次,1999开始的连续数年的高等教育大扩招,为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创造了条件。从表3看到,与1982年相比,到2010年时,18?22岁的适龄人口仅增长了0.3倍,而同期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却增长了18.3倍,高等教育的大幅扩招在提高适龄青年的人学机会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倘若没有这样的快速发展,我们很难想象,适龄青年特别是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2000年后的十年间会快速增加。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更为平等地看待男女的受教育权利等问题。有研究表明,超过80%的父母能够平等地对待子女的教育,多数家长持"谁能考上学校,就供谁读书"的态度。[5]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变化为更多的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扫除了观念上的障碍。 男女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趋于均等以及女生人学机会的快速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潘懋元先生的观点,即"女子教育,尤其是女子高等教育,是社会文化现代化变迁的寒暑表,其发展速度与结构变化,灵敏地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化现代化过程和现代化程度"。[6] (二)不同类型高校中的性别差异 根据表1的调查样本及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数据,笔者计算出男女大学生的人学机率。统计结果显示,1982级,重点高校中,男生的人学机率为1.51,女生的人学机率仅为0.48,意味着男生获得的人学机会是女生的3.2倍;之后男女学生之间的人学机会差异一直在缩小,到2010级时,人学机会已基本接近均等。这主要是由于女生的人学机会上升较快,女生的人学机率到2010级时已达到1.03,首次超过了男生。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中。在这两类院校中,男女学生之间的人学机会差异也一直呈现出缩小的态势。普通本科院校中,女生的人学机率从1982级的0.56上升到2010级的1.45,且超过了男生;专科院校中,女生的人学机率到2010级时也达到1.12,同样超过了男生。这表明,到2010级时,女生在这两类院校中的优势已经凸显出来,男生反而处在了较为弱势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