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为了避免本校的学术委员会的自治权力膨胀,对本校监管不力的情况发生,应该成立全国或者地区范围内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学术研究的内容由学者自行把握,但是要受到纪律仲裁委员会的监管,避免严重的学术腐败现象发生。 第二,学术自治不能完全避开行政、司法的干预。我们应该形成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能让司法裁决否定了学术判断。出现法院介入高校教师剽窃的判定,介入学生考试作弊被开除的案件,司法的过度干预会导致学术混乱,干扰学校的正常学术建设秩序,所以需要明确司法与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明确规定司法对学术的干预程度,互相监督。 四、结语 学术自治在高等教育发展史中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近年来又出现了学术腐败现象,使得大学的公信力不断下降,大学培养不出创新的人才、创新的知识。于是又掀起了对学术自治的争论,认为只有学术自治才能使得高校健康发展,遏制学术界的各种乱象。学术自治是相对的而不是完全的,我们不应该将学术腐败的责任都归咎于没有学术自治,盲目的排斥行政、与司法干预,而是应该协调各方关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学术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2](美)约翰·S·布鲁贝克著.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3]Tight.M.,InstitutionalAutonomy,inClark,BurtonR.AndNeave.[A]Guy.(ed.)The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HigherEducation[C].NewYork,PergamonPress,1992.1384. [4]王玉丰.学术的传承与屏障——浅谈大学的学术自治[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5-27. [5]郑红,殷少芳.论大学学术自治的相对性[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5),267-268. [6]周进.由冲突到协调:学术自治与科层制[J].江苏高教,2010(1),18-21. [7]霍卓兰,田新英,郑国飞.探寻大学的灵魂实现大学的自治[J].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学术研究,2011(1),40-43. [8]和震.大学自治研究的基本问题[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6),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