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民办高校大学生人文素质现状的调查发现,民办高校大学生对人文知识的掌握较差,人文能力的体现较弱,人文精神表现不足。这与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学生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民办高校应通过设置科学的教育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 关键词:人文素质;人文知识;人文能力;人文精神 中图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4)03—0026—03 大学生人文素质的高低对其是否能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健全的人有着重要的影响。为了了解民办高校大学生人文素质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我们采用问卷调查、座谈访谈、实地观察等方法,先后对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长春光华学院等民办高校的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工、管、经、法、外语等12个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共发放调查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78份,回收率达97.25%。问卷共设34题,内容涉及人文知识、人文能力、人文精神三个方面。并且召开学生座谈会12次,还对50名学生进行了个别访谈。同时,为了更真切地了解学生人文素质的实际表现,我们分别在三所院校的不同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运动场馆、学生食堂、实验室等地点分设了12个观察点开展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民办高校大学生人文素质状况及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文知识状况 1.对文学知识有一定了解,但整体水平较差 在调查中,有58.33%的学生不知道“中国古代的《五经》是指什么”;41.67%的学生不知道“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是什么”;66.67%的学生不能正确填出古代作家及其作品;83.33%的学生不能正确填出外国作家及其作品。学生在回答“仁者爱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思想的提出者及这些思想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时,能正确回答的不到1.2%,能正确回答一半的不到13%,一个问题都不能回答的竟占了30%左右。 民办高校大学生对文学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有如下特点:对中国古代经典文学知识的了解程度低于对通俗文学知识的了解程度;文科学生对文学知识的了解程度好于理工科学生;高年级学生对文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要好于低年级学生。但从整体情况看,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文学知识水平相对较差。 2.对历史知识的了解好于文学知识,但知识结构不完善 在问到“孙中山、毛泽东、列宁、斯大林、拿破仑、罗斯福、丘吉尔”这些历史人物的国籍、生卒年以及与之相关的历史功绩和历史事件时,表示“非常了解”的学生不足30%,“了解一些”的学生约占50%,还有近20%的学生“不了解”。 由此可见,民办高校大学生对历史知识的了解情况要好于文学知识,但在知识结构上呈现出不完善的特点: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知识的知晓率超过70%,而对外国历史知识的知晓率仅为36%;对中外历史事件的了解为53%,而对与历史事件相关联的历史人物的了解则不到30%。说明民办高校大学生在历史知识的学习上还需下一定的功夫。 3.在法律知识上,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与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存在较大的反差 调查显示,对于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有66.71%的学生“没有读过”,16.71%的学生“只读过一部分”,仅有16.58%的学生“读过全文”;而“对《宪法》中赋予公民的权利有所了解并行使过”的学生仅为8.35%。在回答“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时,23.15%的学生选择“知法守法,以免犯法”;50.93%的学生选择“用法律保护自己”;10.19%的学生选择“帮助他人伸张正义”;15.28%的学生选择“有兴趣,可以增长知识”;还有0.46%的学生选择了“学不学无所谓,上级组织学就跟着学”。
由此可见,学生对学习法律的目的和意义认识比较清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也明显增强,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情况却与之形成鲜明的反差。在《宪法》赋予公民的几十种权利中,他们只能凭个人感受或猜想写出其中的2~3种,绝大多数学生甚至连自己已经行使过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清楚。说明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还相当欠缺,学校在学生中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的任务还很艰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