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种分配方案的比较 表2中列出了基于夏普利值法原型所计算得到的各个供应链企业的利益分配额,基于修正后的夏普利值法所获得的利益分配额。表2中将两种算法所得的分配利益额的差额以及增加百分比也一并计算了出来。 从表2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企业A的利益分配额由单纯的按照贡献值分配所得400万元,变化到多因素综合分配的297.6万元,减少了102.4万元,企业B和企业C利益分配额分别增加了22.4万元和80万元。企业B承担了最大的供应链风险,依据“风险补偿”原则,在最终的利益分配中,B的分配额有所增加。企业C因其较强的电子商务能力,也使得它的利益分配额得到了增长。由于在各个影响因素中,电子商务能力所占比重较大,也就是比较注重电子商务能力发展对供应链的影响,因此,企业C的利益增加额较大。 结论 供应链的效率、流畅度和创造价值的能力,决定了身在其中的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在供应链协同中企业以创造最大协同利益为己任,而自己将分得几杯羹也同样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患寡患不均”,因此研究如何公正合理地分配供应链协同利益,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良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夏普利值法原型,综合供应链协同企业的电子商务能力、风险、资源各因素,提出了改进的夏普利值法供应链协同企业利益分配模型。 【参考文献】 1.Simatupang T M,Sridharan R. An integrative framework for 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J].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2005,16(2) 2.Simatupang T M,Sridharan R. A benchmarking scheme for 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J].Benchmarking: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2004,11(1) 3.慕艳霞,崔青青,王金龙.供应链协同系统利益分配问题研究[J].物流科技,2014(12) 4.郭京京,陈琦.电子商务商业模式设计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 2014(3) 5.Lloyd Shapley.A value for N-Person Games[M].USA: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3 6.吴金楠,仲俊伟.电子商务能力影响供应链绩效的机理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1(1) 7.陈剑,冯蔚东.虚拟企业的构建和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8.臧秀清,张晓敏.港口供应链的利益分配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2(16) 9.魏修建.供应链利益分配研究——资源与贡献率的分配思路与框架[J].南开管理评论, 2011(1) 10.王鹏.供应链收益分配模型及其比较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