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个成员组成了合作联盟N(M={1,2…n})。s表示N中任意若干个成员的合作同盟,其创造的收益用实值函数V(s)来表示。i(v)表示成员i应该得到的利益分配额,公式表示为: 其中,si是集合N的子集,该子集包含了成员i。s中成员的个数为|s|,w(|s|)是加权因子。v(s\i)是同盟s中不包含i时,其余的成员合作创造的合作收益。 (二)实证算例 一条协作供应链包含供应商A、制造商B和分销商C三个成员企业。创造的收益单位为“万元”。三个成员各自独立运营所创造的收益均为100,A、C 500合作收益,A、B 700合作收益, B、C合作收益400元,三个成员合作构建协同供应链可创造收益1000。 将上面的实例数据使用算法符号表示。N={A,B,C},获得的收益v(A)=100,v(B)=100,v(C)=100,v(A∪B)=700,v(A∪C)=500,v(B∪C) =400,v(A∪B∪C)=1000。根据夏普利值法原型,计算各个供应链成员在所创造的最大协同利益中的分配额。表1中展示了A企业获得利益额的计算过程。 依据上面的计算过程,A成员的利益分配额为:A(v)=100*1/3+600*1/6+400*1/ 6+600*1/3=400,用同样的计算过程,可得到B分得的利益为350万元,C分得的利益为250万元。也就是按照贡献来计算的话,A企业对利益的贡献是最大的。 改进的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利益分配模型 夏普利值法各同盟企业的收益分配额的唯一依据是各企业在合作中的贡献率。收益与贡献呈正相关,这种分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平公正,但忽略了企业做出这些贡献的过程因素管理。在同一个供应链协同联盟中,相同的贡献可能孕育在不同的环境中,各成员企业所面对的风险、投入的资本、所具有的电子商务能力是不一样的。因此,有必要在进行利益分配时,考虑利益产生过程中的这些重要因素,以改善分配方案的合理性,从而保障供应链协同的良好发展。参照多种影响要素,综合设计供应链协同分配方案。使用成员企业的电子商务能力、承担风险的大小、投入资源的价值来调整夏普利值法原型,构建更为全面、合理的分配方案。 (一)供应链协同利益分配的因素分析 1.企业电子商务能力。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系统支持业务运营。电子商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企业内部的知识共享和信息高速的流动和沟通,企业外部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运行效率和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实施了电子商务的供应链成员企业通过构建信息交易平台,缩短了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合作距离,使得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动态实时流动和交换成为了可能。电子商务技术的出现提高了供应链的协同能力和敏捷性。“时间就是金钱”,在链条状的发展中,每一个成员企业都决定着整个链条的顺畅程度。供应链中强调是合作和交互,因此,各个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电子商务能力影响着整个供应链的绩效和发展。 电子商务能力包括电子商务系统能力和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吴金楠等,2011)。电子商务系统能力是指系统的建设能力和建设成果,强调的是电子商务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以及健壮性等方面。电子商务服务能力是该系统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业务的支持力度。采用三个指标来度量企业的电子商务能力:企业与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有关的经费比重、电子商务人员占全部工作人员的百分比和电子业务交易额占企业总交易额的百分比。各成员电子商务能力系数标记为ei,则: 由此,基于电子商务能力因素,成员i应分配的利益为: 2.风险因素。供应链是由多个成员企业组成的联盟。一般而言,成员企业的收益分配与承担的风险成正相关关系。如果利益分配中不考虑风险这一因素,成员企业将会主动规避风险,或有意识地将风险转移给合作伙伴。这种行为往往会影响供应链的整体效益。风险可以看成是为了实现供应链协同利益最大化成员企业的一种付出。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在利益分配中得到补偿,这样能够增强企业承担风险的动力和主动性,增强企业间合作的积极性,保障合作的稳固性。因此,“高风险,高回报”应该在供应链协同利益分配模型中有所体现,企业承担的高风险应该有高的收益回报来补偿。 本文采用市场风险(RM)、技术风险(RT)、合作风险(RC)以及信息风险(RIN)四个风险指标来衡量风险大小。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的损失。技术创新日益成为社会活力和企业成长的源泉。各个供应链企业应该积极进行技术创新。但是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这些企业将承担更大的技术风险。由于目标冲突、信任问题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会对供应链企业的合作意愿和稳固性造成影响,也就形成了合作风险。供应链企业的合作中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畅通保障了供应链的良好运行。由于共享信息的不确定、不完全以及信息转换处理的不及时都能够影响供应链的绩效。因此,供应链企业承担着不同的信息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