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了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绩效评价的相关概念,认为我国重大决策绩效评价存在以经济中心较为单一的指标评价体系、部分评价指标难以量化、缺乏真实性、对政府决策绩效评价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决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作机制不健全、绩效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等问题,从重大决策预期目标体系的设定、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评价及改进等方面着手对政府重大决策绩效评价体系进行了构建。 关键词:政府;决策绩效;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D630 一、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绩效的相关概念 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绩效的相关概念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政府 目前对于政府的概念还没有完全统一的界定,总体来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政府仅指“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关,当代中国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广义上的政府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全部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元首。”[2] 这里我们依据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政府四项基本职能,并结合霍琳琳(2010)[3]中关于政府的定义,本文认为“政府就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行政机关,其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国家的发展。” (二)重大决策 决策(Decision Making)是管理者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或在处理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时,从各种备选方案中做出选择的行为,简单地说,决策就是做出决定,是在将要进行的活动之前做出抉择的行为,它表现为关于组织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方向的战略性决定,也可能是关于处理一些具体问题的手段、措施等战术性选择,还可能是关于组织活动的原则、程序的规定等。[4] 按照不同的标准,决策有不同的分类。按决策的影响范围和重要程度不同,可分为战略性决策和战术性决策;按决策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按决策的问题是否经常出现,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按对决策结果的了解程度不同,可分为完全确知条件下的决策、风险型决策、未完全确知条件下的决策。 重大决策就是对于所涉及的问题范围比较广、影响比较大、要考虑的因素多而复杂、所面临的风险也比较大,会影响到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决策[5]。 政府重大决策则是指国家的行政机关通过运用国家的权利为解决某一重大问题或实现一定的目标,通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客观的分析现实条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加以实施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政策等。 (三)绩效 绩效即成绩、效益,指政府在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决策的过程中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方式来实现预期目标。政府决策的绩效可以通过决策制定、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投入和最终产出的比值、经济增长率、居民幸福感的增强程度、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指标来进行评价。 本文对政府重大战略性决策绩效进行评价,即由政府的高级管理层做出的关于国家发展方向和发展远景的决策,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方向性,关乎重大国计民生的决策绩效进行评价。 二、我国重大决策绩效评价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对政府决策绩效进行评价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阶段决策绩效评价主要是围绕“目标责任制”;发展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政府决策绩效的评价不再是单一的指标,政府对社会的服务水平、公众的评议状况等也列入了考核的范围,政府决策绩效评价的广度、深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1999年初,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课题组,开始研究公共部门(政府)决策绩效评估的国际实践、特点以及发展趋势,总结了我国政府机关绩效管理的发展现状[6]。马先男(2008)[7]构建了地方政府决策绩效的评价体系,并通过该体系对宁波市政府的决策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宁波政府决策绩效还是比较高的。 我国政府的决策绩效评价到目前为止已有了近30年的发展历程,经过多年的发展,政府决策绩效的评价包括的内容越来越广泛、评价的结果也越来越贴近实际,但是目前的决策绩效评价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经济为中心较为单一的指标评价体系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下,GDP已成为我国政府进行重大决策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时占有绝对权重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而对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人们自身发展等方面的评价指标缺乏或者对其赋予的权重过小。GDP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一段时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货币价值的体现,无疑是评价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体现了某项决策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但是GDP的增长并不能代表人民福利的增加、社会财富的增长、贫富差距缩小等,如果GDP的增长是以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形成的,那即使某项决策带了GDP的快速增长,也不能说这项决策是非常成功的,反而是很失败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非常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贫富差距问题、人们受教育的程度和受教育的公平等问题。在设计政府重大决策绩效评价指标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确保人们最大程度的享受决策所带来的社会福利,而不是较为单一的经济指标评价体系。 (二)部分评价指标难以量化、缺乏真实性 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者是政府,一方面政府的产出大都是服务,具有无形性,这就决定了政府决策绩效的某些评价指标难以量化。要获取这些数据进行评价大都要进行问卷调查,而问卷调查的结果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主观评价给出的分数,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具有主观随意性,可能使考核的结果有失偏颇;另一方面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实施的过程需要很长时间,由于政府行为的连续性和相关性,使得政府的产出和贡献在短时间内难以度量,有些指标即使在短时间内可以度量出来也和实际数据存在出入;最后,现行的评价体系所获得的评价数据是由地方政府进行初步统计,然后层层上报中央政府而形成的,这中间可能存在地方政府的官员为了自己的仕途而人为地夸大政绩、减弱人民群众的不满、伪造绩效评估数据的可能性,从而使重大决策绩效评估的数据不真实,评价结果和事实不符。
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绩效评价,需要在采集政府决策绩效评价数据的渠道和技术上进行完善,减少正确信息的损失,增强难以量化指标评价的公正性,使政府重大决策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