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我们追求怎样的教育正义,取决于我们阐释教育正义的思想方式。马克思正义理论为我们阐释教育正义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因为马克思不否定"正义"问题,只是对"人权"或"法权"视角阐释"正义"的观点进行了批判,提出现实社会是讨论正义问题的前提,消除人的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是正义的价值尺度。重读马克思正义理论,目的是准确把握马克思处理正义问题的思想方式,并以这种思想方式指导我们对教育正义的阐释,它要求我们立足现实社会理解教育正义,坚持教育正义的历史性原则,确立人的自由发展目标是评判教育正义的依据,并以此作为建构教育制度的价值追求,展现马克思正义理论对指导中国教育改革的当代价值。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教育思想;正义;教育正义 我们要实现教育正义,前提是明确教育正义的内涵、目标与实现路径,而这取决于人们判断正义的视角,取决于人们理解与阐释"正义"的思想方式。权利、道德、法律是较常见的判断正义的视角,就如罗尔斯是从道德立场阐释正义理论。如此,我们寻求理解教育正义的思想方式,这是一项极其紧迫的课题。笔者以为,马克思是以批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私有财产制度为前提,从现实社会视角阐述社会正义与人的权利,结合现实社会论证"正义"、"权利"等"思想观念"的内涵,从而对这些"观念"的认识不是一个抽象道德概念或者法律符号。这是马克思对正义问题的理论贡献,理应是当前阐释教育正义问题的思想方式。 一、马克思正义批判立场的展现 马克思是否有正义思想?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引发国外学者的激烈争论。艾伦伍德教授主张,马克思没有打算论证资本主义不正义的观点。[1]而威廉o麦克布莱德则充分肯定马克思正义观。他说,柏拉图正义概念是令人关注的,但基本上是错误的;罗尔斯正义概念让人着迷并令人钦佩,但它不合时宜而且抽象深奥,只有卡尔o马克思才是最易于理解的理论家。[2] 马克思是否有正义思想,为何形成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笔者以为,伍德把正义看作与法律和依法享有权利相联系的概念,[3]这是伍德对马克思正义立场的误读。其实,马克思不是不谈正义问题,而是不同意近代自由主义法权观的角度解释正义,因为"权利绝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4],所以,马克思坚持把批判现实社会制度作为理解正义问题的前提,以此展开正义问题的批判立场。 (一)雇佣劳动工资分配的不正义 工资分配是否正义?工人与资本家签订劳动协议(工资协议),资本家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得到协议规定的所得,似乎是"公正"的"劳动力交易",体现着"分配正义"。但马克思指出,这种"分配正义"只是一种表象。因为,工资分配是否合乎"分配正义"的要求,不是取决于工资交易是否是一种"平等"交换,而是取决于交易双方是否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财富份额,并且保证交易双方确实得到了应得份额。对此,马克思研究后指出,工人收人与工人付出劳动是不相等的。工人工资是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之后再分配,工人得到资本家支付的工资收人,仅够维持再生产的需要,这不可能是平等分配。事实上,工人不仅没有得到应得部分,反而生活在"异化"处境中。马克思写得很明白"很明显,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宗教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工人把自己的生命投人对象;但现在这个生命已不再属于他而属于对象了。因此,这种活动越多,工人就越丧失对象。凡是成为他的劳动的产品的东西,就不再是他自身的东西。因此,这个产品越多,他自身的东西就越少。"[5]产品本是由工人生产完成的,但工人却没有权利去分配生产创造的产品;相反,工人生产的产品越多,得到的收人就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