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介绍寿县水稻生产情况,分析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概况,总结其机械化育插秧的主要做法,以促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推广应用。 关键词 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安徽寿县 中图分类号 S5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4-0054-02 1 全县水稻生产情况 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淮河中游南岸,江淮丘陵北部。国土面积2 948 km2,耕地12.2万hm2,全县辖25个乡镇278个村(居),总人口1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6万人,农户30.5万户。水稻是寿县的主导产业,2013年全县水稻种植面积逾11.3万hm2,总产109.1万t以上。 2 当前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概况 寿县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工作从2011年被列为全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示范县开始,截至2014年春季,累计建成25处省级、47处市级标准化育秧工厂。按照统一标准(省级育秧工厂投资34万元,市级育秧工厂投资10万元)配置,各育秧工厂主要物化补贴内容为:①钢架大棚。每座育秧工厂建设512 m2联栋式钢架大棚,主要用于堆盘催芽。每座育秧工厂配备无纺布20捆(6万m2),育秧伴侣2 t。②播种车间。每座育秧工厂建设彩钢活动板房200 m2(规格为20 m×10 m),水泥操作场200 m2。③配备播种设备。每座育秧工厂配备YM-0819-10-0112播种流水线2套,5XY-40型筒式床土整理筛选机2台,硬盘2万张。2014年全县共集中育秧逾333.3 hm2,机插秧推广面积逾3.3万hm2,占全县水稻面积的35%以上。 3 寿县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工作的主要做法 3.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寿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机插秧技术推进工作领导组。县农委、农机局成立技术指导组,每个育秧工厂分别配备农技、农机技术指导员。县农委确定专人负责,由委党组成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县政府和县农委每年召开数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上把育插秧机械化作为农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2)明确工作职责。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建立县乡领导和技术人员联系水稻机插秧示范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由县乡领导和技术人员联系水稻机插秧示范点的工作制度。县农委负责机插育秧、田间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县农机局负责机具购置、机栽插操作技术培训指导工作[1-2]。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现代农业考评内容,各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3.2 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 2012年省拨项目资金9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2013年省拨项目资金200万元,县财政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奖金中预算列支218万元(实际投资218.72万元),县农委整合机插秧农户小麦“一喷三防”药剂和叶面肥70万元,水稻病虫害综防药剂36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合计460万元,用于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配套资金。政府扶持总计直接投资573.72万元,农委整合项目资金460万元,合计1 033.72万元(其中项目投资295万元)。2014年省拨资金24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600万元。 3.3 市场化运作,确定实施主体
为了建立市场化运行的服务机制,使之具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县农委确定把握3个关键环节:一是精心遴选承包人。根据县农机局申报购机补贴登记的购置插秧机名册,筛选具备开展社传统化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组织(合作社、协会)、农机大户作为育秧工厂和示范片承包人。二是确定扶持内容。将育插秧机械化必备物资设施作为主要扶持内容,如配备播种流水线、床土破碎筛选机、硬盘、无纺布、育秧伴侣、育秧大棚、操作车间、操作场等[3]。三是推行市场化运作机制。县农委扶持的物资设施,通过签订协议明确,3年后归项目承包人所有;由项目承包人与农户签订水稻育插秧预约合同,自备插秧机、秧板田、育秧土、不足部分硬盘和农资等,向预约农户收取育插秧费用1 500~1 800元/hm2,收益所得归项目承包人所有。通过政府扶持,调动项目承包人的积极性,项目承包人主动与农户预约,并明确责任义务,实现了良性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