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师身处种种规范生活中,特定的规范对于教师专业发展是需要的,然而当规范过度化时,规范反而转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因而,面对规范,教师应理智分析,选择对待,有所扬弃,才能在规范生活中保持清晰的立场并有所追求。 【关键词】规范;教育生活;教师发展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14)02-0062-03 当前社会,任何个体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规范和职业规范。教师,作为人类社会文化发展承前启后的中介和纽带,无疑身处特定的“规范生活”当中。种种规范,让教师懂得了基本职业标准,培育起完善的知识结构和社会价值理念,掌握了教学常规,学会了与学生、同事和家长的相处之道,因此极大地便利了教师的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定的规范及规范的生活,对于每一位教师都是需要的。然而,任何事物的产生及其作用发挥都有它的另一面。当规范过度化,成为一些不必要、无价值和无意义的条条框框时,规范反而变成了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因而,面对当前的种种规范,教师应该何去何从?教师如何在规范生活中保持立场?教师如何在各种立场中有所追求?笔者认为,盲目地肯定或否定种种的教师规范,都是有失明智的做法。惟有对教师规范有所扬弃,才能在规范生活中保持清晰的立场并提升自身。扬弃之道,概括而论大致包括如下三个基本方面。 一、坚守基本规范“正道”而行 毫无疑问,那些对于做一个称职的、合格的教师的基本规范,教师应当而且必须坚守,否则教师就不成其为师,也谈不上有所追求。 基本规范,往往是对教师的生活和行为进行种种信念引导和价值规定,它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教师正确的信念和价值观的形成,它时时处处从最基本的层面上检视教师的行为和观念,使之不至于偏入歧途。而且,这种对教师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力量,在社会和教育日益多元、功利、浮躁的现实背景下,对于有追求的教师而言愈加显得不可或缺。坚守规范,用规范去制约自身行为、信念和价值观,每一个有自己追求的教师,都应为此矢志不移。 对基本规范的坚守也往往是对“常道”的遵循。一些之于教师的基本规范,有利于教师在教育生活中确立自己与身外诸要素的基本关系,或者教师通过对基本生活关系的分解来消除那些不合乎规范。例如,收受家长的礼贿能够确立教师和家长之间更为紧密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模式的确立确实有违教师职业规范,对于一个有自身追求的教师而言,这绝非是他搞好“家”、“教”关系的“常道”,换言之,以此为“常”的教师首先是对自身职业操守的叛离,其次也是对自身追求的讽刺与贬损。从这个角度看,坚守基本规范则必然意味着“知常”、“遵常”,也只有知常、遵常,才能避免教师出现“反常”甚而自我迷失。 对基本规范的坚守还意味着教师对“违规”行为及由此导致的对不良习气的批判。规范不仅仅意味着“常道”,还往往意味着正统和正派,它不仅是指教师言行举止的基本标准,更指教师对正派甚而正义的维护和推崇。倘若教师放弃了对正派的信仰,对违规熟视无睹甚而参与其中、投机钻营,注定没有什么太高的追求。实质上,对规范的坚守与对违规的批判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看看民国时期一些大师们的案例便不难发现,正因为有对正派和正义矢志不移的信仰,才有对非正派的违规行为和不良习气的批判。深入骨髓的对不良习气的批判,能让教师更加清醒、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违规之害,进而引导教师远而避之,自觉与违规行为划清界限。
在当前的教育浮躁风气中,违规行为此起彼伏、屡见不鲜。提倡每一位教师批判违规行为和不良习气由此显得愈加重要。这种批判将可能在教师这一职业群体中凝聚共识,使违规成为过街之鼠人人喊诛;也可能有助于整个教师行业习气的净化,让个别违规的教师无处容身;还可能发现规范的不足和疏漏,进而使规范更加全面、系统、科学、严密,让教师的教育“正途”越来越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