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 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目标根据要求的不同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即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坚定法律信仰。根据各个层次要求和难度的不同,相应的可以把这三个层次归类为初级目标、中级目标和根本目标。 1.初级目标:普及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者 虽然有些大学生在高中阶段接受过法律知识的学习,但这种学习还基本停留在如何防范人身侵权、如何进行自救等简单法律常识的介绍上,而对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的系统学习却显得不足。这样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任务就落在了大学里。 可以说普及法律知识是最低层次的法治教育目标,因为法律知识本身并不难于理解;但同时这也是一项浩瀚的工程,因为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纷繁复杂,不要说系统的法律知识难以用一门课程囊括,就是法律上的一个具体的小问题往往也要涵盖多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因而法律强烈的专业性使得这门学科并不是简单的普法就能解决的。 2.中级目标:培养法律思维——做一个法律人 法律的专业性一方面体现在其涉及面很广,另一方面体现在具体问题上探究很深;而法律的时效性体现在新旧法律的不断交替更新上,这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法律知识是学不完的。所以进行法治教育,更重要的是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问题,使自己转变成一个法律人。 法律人最明显的特点在于能够跳出道德和伦理的范畴运用法言法语按照法律思维模式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这样的能力培养是超越简单的法律常识的灌输的。如果不会用法律思维去思考问题,法律知识掌握再多也是无所用处的,也是死的知识。 3.根本目标:坚定法律信仰 识得法律知识、谙熟法律思维但不一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