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贵州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的教师,是处于贵州这片拥有各民族音乐文化土壤上的“复合型”人才,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以外,还肩负传承与发扬本土音乐文化的重要使命,因此,填补本土音乐在贵州民族音乐教学中的重要缺位,刻不容缓。 【关键词】本土音乐;民族音乐教学;民族特性 本土音乐,是相对于过去所讲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国家文化的贬称所讲,也可称为“乡土音乐”,张中笑先生将其定义为“原来生长地滋生的音乐”。贵州本地人可以称滋生在贵州这块土地上的民间音乐为本土音乐,一种民族的自豪感隐于其中。他认为:“应该加强民族音乐在整个音乐教育体制中的地位,要让我们的音乐公众和主体从普通学校到专业音乐院校整个教育过程中,系统接受民族音乐的教育与熏陶,使他们自幼造就成热爱和理解民族音乐的“音乐之耳”,养成强烈的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 1贵州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的教师,是处于贵州这片拥有各民族音乐文化土壤上的“复合型”人才,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以外,还肩负传承与发扬本土音乐文化的重要使命。 “五四”运动以来,我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将“以西为师”作为办学的基本指导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按照苏联“专才教育”模式对原有音乐教育体制进行了重建,从而使西式音乐教育体制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传统音乐在整个音乐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得到了一定提升。然而,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和改变我国现行西方式音乐教育体制的本质。 按照以上现行音乐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音乐教育者,“他们中除部分人在实践中通过对我国民族音乐的再学习而成为民族音乐家外,相当多数的人是熟知西方音乐、善用西方的音乐理论、音乐思维审视建构音乐,但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不甚了了的音乐专门家”。2诚然,受教育思想影响最直接的是学生主体,其结果导致学生们用西方音乐的法则和思维方式作为主要论据来分析评价民族音乐,往往只能得到“削足适履、牵强附会”的局面。通过调查,当今大学生所接受的音乐教育与艺术熏陶,加剧了高校音乐文化“向西倾斜”这一令人忧虑的现象的持续。 鉴于以上思考,本文将对贵州省高校中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其中一所院校——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例,探讨本土音乐教育在贵州地区民族音乐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课堂教学中本土音乐的重要缺位 (一)突出民族特性 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每个民族的音乐语言、律制织体、表演技巧、审美特征都不尽相同,长期以来,我们参照汉族音乐文化标准研习少数民族音乐,无疑将产生“全盘汉化”的结果。许多国家在教育中突出民族性这一方面作出了功不可没的贡献,如突尼斯在独立后,编写成套的民族音乐教材,建立突尼斯音乐教育体系,重建国民的民族尊严;建国历史尚短的美国正在大力发掘整理他们的黑人音乐、印第安人音乐文化,并将其列入高校音乐教育体系中,为确立本土音乐文化传统展开探索研究。贵州一些高校(如贵州艺术专科学校)已经创造性地开办了“芦笙班”、“侗歌班”等,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效。 在漫长的历史沿革中,贵州各民族呈自然形态的社会文化教育方式有许多不同程度的演变过程,如作为民族主体音乐文化品类的苗族芦笙、布依族古歌(摩经)、侗族大歌等艺术形式,历史赋予其超音乐主体功能的多种文化职能。在高校音乐教育中,这些充分反映贵州民族特色的艺术形式可以与传统教学法相结合,从而更大限度地发扬本土音乐文化。 如:奥尔夫教学体系将节奏训练放在第一位,将节奏视为比旋律更为基础的因素,而我国的民族音乐却是以旋律的横线美为主体特征,笔者认为,这类教学法不一定完全适合贵州音乐教育。如果我们将其作为与民族音乐教学并行不悖的方法相结合,借鉴和提高其对节奏训练的重要性,结合本土民族音乐的特点,总结归纳某些少数民族的节奏特征,仅台江苗族“木鼓舞”和镇宁布依族“铜鼓十二调”就可以构成一套富有民族特色的节奏教材,在利用本土音乐资源的同时,也可以重建本土文化自信。 (二)坚持“本土化”原则 本土文化是一个民族创建和发展自己音乐文化的本体和传统,丧失了这个“根”就失去了自身音乐文化建设发展的根基,它必然导致民族意识的淡化,最终被其他民族“同化”,也就失去了其根本。与其他内陆省份不同,在贵州汉族、少数民族聚居、散居相结合背景下的音乐教育,存在“互补相融,竞比促进”的现状。 与此同时,坚持本土化原则并不与国际接轨相冲突。长期以来,高校音乐教育中强烈的“欧洲音乐文化中心论”与“民族中心论”(或汉族中心论)占主体,导致原本占优势的“本土音乐”退居其右。贵州拥有丰富多彩的本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苗族芦笙乐舞、侗族大歌、布依族二声重唱、彝族撮泰吉及其他民族音乐文化等都富有独特的民族特色,整理、传承与开发这些宝藏为高校培养的音乐工作者发展本土传统音乐文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三)培养“复合型”音乐人才 杨东平指出:“按照产品设置专门狭窄的学校和系科,必然导致对教育、科学和文化的综合性、整体性的损毁,致使所培养的人才技能单一,知识面狭窄,学生对于最重要的关于人和社会的知识所知甚少,而造成学生人格养成方面的片面、单薄和孱弱”。3这种弊端不仅存在于音乐学科教育中,其他学科教学也广泛存在。 音乐学科如果要避免人才培养的单一性,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补充: 1、在结合传统教学系统前提下,特别加强对民族民间音乐传统的传承方式和教习内容安排作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音乐文化背后所隐含的文化内涵。 2、认真学习优秀民间音乐家成功的演奏与编创经验,将其作为学生学习的典范。(如贵州彝族月琴演奏艺术家李永才、苗族直萧演奏艺术家王连兴等) 3、增开少数民族音乐史方面的课程,或邀请民间艺术家来院讲授民族历史,使其作为一种文化素养教育,达到加深民族情感、增强民族文化意识等影响。(如苗族古歌、布依族古歌虽然难以顺应现代课堂的教学,但对于增强学生本土音乐文化素养来说,却是可行的。) 4、深入民间,在传统“文化场”中感受、学习传统。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为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院校,应该创造环境使其根植于本土民族文化当中,把学生培养成真正的本土民族音乐工作者。 二、引进外来专家授课内容中本土音乐的缺失 为了改变整个教育体系中本土音乐的缺失,有必要进行全民音乐文化生态环境的革命,还应该注重引进本土音乐文化人来院讲授,找到自己民族文化的根。 在音乐教育领域,存在这样的尴尬境况:有关民族音乐方面的理论和课程,只能作为西洋体系(四大件)中参考性的知识补充,在学院国际音乐厅内,轰动一时的民族音乐表演在高校中只被作为一种“门面”展现给“来宾”。在过去的三年(2011—2014),受学院邀请进行讲座和外来演出的嘉宾行列中,除王耀华、樊祖荫、邓光华等极少数几位先生讲学以外,主要以钢琴演奏与现代技法作曲为主。从过去几十年延续至今的西洋严肃、高雅音乐占据了我们的专业音乐教育领地,在广袤的音乐文化领地里,缺少本土音乐的踪迹,也就使我们对本土音乐文化逐渐产生了陌生感,它们也渐而成为“曲高和寡”的音乐品种,以势不可挡之势离传统而去。因此,弘扬继承本土音乐文化,净化全民音乐文化生态环境,不失为一场革命。 三、贵州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运动与民族音乐学术研究的互唤 笔者对贵州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音乐及相关门类作以下统计,以求探讨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运动如何与民族音乐学术研究形成互唤局面。4 贵州省民族民间艺术以下门类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古歌、苗族刻道、苗族芦笙舞、苗族木鼓舞、苗族木鼓舞、苗族鼓藏节、苗族姊妹节、苗族贾理、苗族飞歌、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侗戏、侗族萨玛节、布依戏、布依族八音坐唱、布依族查白歌节、布依族盘歌、布依族民歌(好花红调)、彝族撮泰吉、德江土家族傩堂戏、水族端节、仡佬毛龙节、安顺地戏、汉族花灯戏等24项左右,包含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等各种丰富的艺术门类。 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研究在学术界正受到与日俱增的青睐,国家有关部门也已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建立若干个文化生态保护示范区,这种时代社会背景下的高校音乐教育更是迎来了本土音乐文化研究的又一高潮。通过笔者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统计与调查,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1、苗族、侗族、布依族在非遗名录中占据较大比例,据统计,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苗、布、侗几个民族学生占的人数比例较大,这给民族音乐教学提供了便利,教师可以表格中所列民族的学生为小组中心人员,开办非遗保护兴趣小组,培养学生整理、保护与传承本土音乐文化的主动性。 2、以民族为单位,举办学院各民族本土音乐会,加强各民族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同时,也不失为重拾无文字民族自信心的良好决策。 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该进一步加强文化生态学的研究,密切注意传统音乐与其他艺术及文化门类的交叉性和整体性状态。有必要掌握好“传统与变异”、“保持与创新”的相互关系和评价尺度,并正确地认识和区分由当地的“本土文化持有者”和其他参与人群分别携带的“主位-客位”学术立场和文化身份。5 作为民族音乐学者与高校民族音乐教师,理应保护和传承贵州本土音乐文化,责无旁贷。行文至此,想起田青教授在《我的反省与思考——与青年学子谈学术之路》中引用老子的一段话:“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为室之用”,可引申为在这个“无”的空间里,本土音乐文化可“为我所用”,令生长在贵州高原上的音乐文化绽放更为绚丽的花朵! 注释: 1张中笑.本土音乐本应是音乐教育的脊梁[A].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州大学艺术研究所.本土乐话(下册)[M].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977. 2杨方刚.现行音乐教育体制的改革与民族音乐文化建设[A].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州大学艺术研究所.本土乐话(下册)[M].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956. 3杨东平.通才教育的复兴——试论我国高等教育模式的改革[J].新华文摘,1990(1). 4参照中国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参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收录——杨民康、廖明君:传统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