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托市粮",即是每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而收储的,也叫最低保护价收购或者最低价收购,是2006年起我国实行的以国家储备库为依托,烘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收购方式,也是为了稳定市场粮价、促进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民"而采取的调控手段。 "三种粮食虽然价格不一,但在现实中却没有明显界限,之间的转换存在利润空间。"这位工作人员说。 在查办乔建军案件的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不断收到有关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的举报材料,越查线索越多。据介绍,检察机关目前已立案查办110人。其中,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81人,包括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处级干部。 据了解,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列贪腐案件中,有一部分已经法院审理判决,还有多起案件正在侦办中。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鹤壁市检察院指控的李长轩受贿犯罪事实有65项,均被法院确认。 法院审理查明,李长轩在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07.9万元、美元4.5万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李长轩另有人民币893.6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长轩无期徒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李长轩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陈粮原地"空转"套取巨额补贴 "库存粮食左手倒右手,国家大笔补贴资金就到手了。"据一位办案检察官介绍,作为全国粮食生产大省,河南省年粮食总产量占全国十分之一,小麦年产量能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每年收购"托市粮"数量都在400亿斤左右,每年得到的国家财政补贴达数亿元。 相关资料显示,2000年国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专门成立中储粮总公司,负责收购、储备粮食。为保护粮农利益,国家从2006年出台了以保底价收购粮食的政策,差价由国家财政按收储数量补贴到中储粮公司。中储粮也被誉为当今的"天下粮仓"。在每年"托市粮"收购前,粮库要按计划在粮食市场拍卖掉陈粮,腾出库容为收购新粮做准备。而一些基层粮库与粮商或面粉生产企业串通,让其购买粮库陈粮,等当年的"托市粮"开始收购时,粮库再从企业手中把陈粮买回。 在此过程中,实际上,陈粮在库中原地未动,账目上却显示大进大出。 在李长轩一案中,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多个基层直属库与个体粮商、面粉生产企业等勾结,玩起了"空转粮"。也就是说,在虚假交易过程中,粮食原地"转了个圈",就能为粮库、关联企业带来补贴,而实际收购的库存数量远小于报表数字。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中储粮系统承担着国家粮食战略储备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两项重任,在承担"托市粮"收购任务的同时,享受着国家专项的政策优惠,即每收购一吨"托市粮"可获得收购手续费50元、保管费86元,陈粮轮换销售手续费30元,还有差价补贴。 为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总公司允许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参与"托市粮"收购。为了进入"托市粮收储企业名单",赚取国家的补贴和粮食保管费,很多民营粮商不惜重金向李长轩及各直属库主任等关键人物行贿。李长轩受贿金额中就有300多万元来自几十名各类粮商。最多时,河南小麦托市收购的企业粮库库点增加到4200多个。 其中,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14次向李长轩累计行贿22万元,该公司每年都被纳入河南省的"托市粮"收储名单,李长轩还帮助该企业延长粮食储存时间,晚提交拍卖等办法,多赚取国家的粮食保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