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榜小编回答:
若按学术规范的适应范围,可分为“一般规范”和“专业规范”。一般规范是具有普适性特点并适用于各学科的规范,如上述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准则、各类法律文件、国家标准,以及在研究、写作过程中为各学科所通用的各种行为规则等等。专业规范是适于音乐学学科自身特点的“行业规范”。其中如音乐观念与研究方法、音乐学研究中关于“音谱图文像”等不同材料的收集整理规则与具体操作要求,音乐学著述的各种撰写类型和一些专业术语的正确运用,甚至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价值观念与研究特点等等,均可视为与一般规范有别的专业规范。
鉴于目前音乐学界的研究现状和认识程度,还可将学术规范划分为“硬规范”和“软规范”两种类型。前者是指被学术界普遍认可、具有不容置疑意义的、并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实行的规范。只要学术研究的基本宗旨不变,这种规范的意义将是永恒的,如上述的一般规范和专业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后者系目前尚存不同意见、在操作中还限于不同学术共同体内的且具有一定“弹性”的各种规范。如音乐观和研究方法问题,在音乐学各学科或不同的学术共同体内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再如注释和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和操作方法(这里不是指那种正文中无出处的“模的参考文献),不仅撰稿者,而且音乐刊物的编者也有不同认识等等。这些均可视为“软规。实质上,对“软规范”的“弹性”我们一般不宜将其看作是“对错”问题,原因在于它并不违背糊范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即所谓“硬规范”。它的某些内容不仅能在某一学术共同体内得以通行,而且它还可随着学术研究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发展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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