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了基于共担原则的省级电力排放核算方法,并利用2011年数据核算各省级整体电力排放,进一步估算出各省级电力消费排放因子,并以此估算省级电网排放。分析结果表明: (1)相较于生产者责任核算方法,本文提出了共担责任原则核算方法,并同时考虑了电力净调入调出因素,这一方面有利于电力生产端和消费端共同承担排放责任,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得电力净调出和调入省份能够合理承担相应的排放责任:增加净调入电力省份的排放责任,降低净调出电力省份的排放责任,从而使得各省份之间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排放责任。以2011年数据为例,内蒙古共担原则核算排放相比生产者原则核算排放减少3907万t,而北京共担原则核算排放相比生产者原则核算排放增加1691万t。 (2)利用本文提出的核算方法,能够估算出各省级电力消费排放因子。由于该排放因子是基于共担责任原则估算出来的,因此,可以在避免重复计算的情况下,用来直接测算电力终端消费的碳排放,如建筑、汽车制造业等以电力为主要能源消耗的行业排放;此外,还可以以此计算各省级电网应承担的排放责任。本文估算显示全国省级电网平均排放达到226万t。这些排放核算数据有利于将省级电网纳入全国或者区域性碳排放交易体系。 参考文献: [1]王锋,吴丽华,杨超.经济发展中碳排放增长的驱动因素研究[J].经济研究, [2]刘竹,耿涌,薛冰,等.城市能源消费碳排放核算方法[J].资源科学, [3]樊纲,苏铭,曹静.最终消费与碳减排责任的经济学分析[J].经济研究, [4]耿丽敏,付加锋,宋玉祥.消费型碳排放及其核算体系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 [5]李保卫,胡泽春,宋永华,等.电力碳排放区域分摊的原则与模型[J].电网技术, [6]周曙东,赵明正,王传星,等.基于二次能源省际调配的分省CO2排放量计算[J].人口·资源与环境, [7]周茂荣,谭秀杰.国外关于贸易碳排放责任划分问题的研究评述[J].国际贸易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