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福建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经验 福建省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基层建设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逐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使先进文化占领广大的农村文化阵地,成效显著。福建省为了资助以“两馆一站”为主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门设立了“福建省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同时,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两馆一站”为主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使投资形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一是由于福建省的常住人口中海外华侨的人数较多,他们大多热衷于公益事业并且资金实力雄厚,福建省政府就鼓励华侨对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资金进行捐赠。因此,在福建省华侨资金捐建成为一道特殊的“风景线”。二是福建省以“政企联合,共建带创”形式,大力开展农村文化阵地建设活动。政府作为建设活动的带头人,鼓励企业与农村形成互帮互助小组,实施对接到户工程。 三、国内外建设经验对黑龙江的启示 (一)完善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 完善投入机制,夯实发展基础,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物质保障。财政是政府集中资源和调控分配的重要手段,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中央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资金支持的主要形式是通过自上而下的专项转移支付,普遍采取“给、送、配”的专款拨付思路。但是,由于总量不足,中央与地方政策不配套,中央财政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往往只能局限于简单地上项目、搞工程,或通过拨付少量专款的形式进行,大多数情况下是“杯水车薪”。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均位列全国各省份后席,完善全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需要国家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因此,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防止资金的截留和挪用,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国家有关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法制约束不健全,使文化事业投人缺乏全局性和持续性,大多都是项目投资。因此,在加快完善国家相关立法的同时,黑龙江省应积极制定有关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地方政策法规,从制度上确保黑龙江省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 (二)开拓多元化的政府融资渠道 政府虽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主导者,承担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大部分费用支出,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仍然受到资金问题的严重制约。因此,黑龙江省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过程中,要多方筹集资金,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1.政府要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在投资方面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机制。一方面,政府在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经费的使用上要成本核算,通过投资、融资改革,建立公共文化事业经费的成本分担机制,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去;另一方面,政府要积极鼓励有实力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并给予企业或个人一定的优惠和政策支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共建的多元化投资模式。 2.政府要积极倡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提供自愿捐赠。现阶段,自愿捐赠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超过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的投入,成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该积极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做法,大力倡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自愿捐赠,并对提供自愿捐赠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精神或物质奖励等。例如,对于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间接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行捐赠的,捐赠的金额应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对于捐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外藉人士、海外华侨等,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对协助捐赠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重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提高基层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黑龙江省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城乡二元供给结构。因此,要缩小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发展的差距,其必要路径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供给结构,积极推行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发展,努力提高政府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加大政府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