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分考虑双方的品牌匹配度 选择合作对象时,在考虑对方的品牌价值之余,还需要考虑与自身品牌的匹配度。消费者会对其所面对的品牌进行一定的定位,也就是说从消费者角度看到的该品牌的形象。不同品牌之间进行品牌联合,往往可能面临由于原品牌之间较大的差异性而导致联合后动摇原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定位的负面影响。因此,无论是商品品牌还是网络商城,在选择联合对象时,需要充分考虑品牌之间的匹配度。在匹配性的度量上,应以双方在产品方面的相似性、互补性,在品牌形象上的一致性,以及企业的战略、资源、能力等内容作为具体指标。 (五)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 商品与网络商城实施品牌联合策略后需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明确规范品牌联合的各方在后续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是有效开展合作的基础。一方面,制定并签署各项合同或契约,具体细致地规定合作各方的工作内容、行为规范、权利义务,提高品牌联合的退出壁垒,为实际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稳定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品牌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一旦在联合中出现危机和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最小化。除此之外,合理分配联合利益、及时交换市场信息、有效开展意见交流等措施也能加强合作各方的相互信任,促进工作的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Guiltinan,J.P. The Price Bundling of Services:A Normative Framework. Journal of Marketing,1987,51(April).PP.7485 [2]Washburn Judith H.et al..Brand Alliance and CustomerBased Brand Equity Effects. Psychology and Marketing,2004,(21),PP.487508 [3]宁昌会.品牌联合的前置因素和溢出效应分析[J].财贸经济,2006,8 [4]吴芳,陆娟.联合匹配性对联合品牌评价的影响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