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首先,政府应鼓励环保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合法筹措资金,拓宽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降低对地方财政的依赖程度,提高其执法独立性。其次,加强对环保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在财政支出上应对环保执法加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将作为环保执法能力基础的环保执法装备经费、环保执法人才引进等项目纳入环保专项资金范畴,特别是应针对不发达地区和基层环保部门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其环保执法活动的有序开展。 2、加强环保经费保障力度 首先,通过强制性规定对环保经费投入进行重点倾斜,即根据实际情况,以立法的形式合理确定环保经费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例和年度经费投入的增长比例,同时允许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调整该比例。其次,对环保经费的各项内容进行量化定额,严格按照定额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以专项资金的形式进行经费扶持。再次,将现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环保执法机构转变为公务员编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环保经费保障力度。 3、增加中央财政对地方环保的转移支付 鉴于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状况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在解决中西部地区的环保经费投入困难方面,也可以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环保的转移支付。对污染重点区域、经济欠发达地区等进行转移支付,明确转移支付的条件、对象、系数、程序等内容。通过政策性支付,提高特定区域的环保经费投入,帮助其扭转环境困局。 4、增强经费保障立法可操作性 首先,细化操作性制度内容,规范环保经费的使用活动。对环保经费从立项、支出、使用、监管到审计等一系列环节设置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强调环保部门及时披露环保经费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对环保经费的监督权。其次,对违法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或其他方式不当使用环保经费的行为加大打击的力度。再次,构建对有效解决环保经费困难的环保部门的激励机制,提高环保部门自觉解决经费难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忠言.环保不再吃排污费[J].环境,2003(8):5. [2]陈斌等.环保部门经费保障问题调研[J].环境保护,2006(11B):62-66. [3]吕霄红,杨东.我国环保部门执法的困境与改革探析[N].大众科技报,2007-04-26. [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5]肖巍,钱箭星.环境治理中的政府行为[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73-79. [6]刘世昕.中国基层环保执法面临窘境[N].中国青年报,2007-09-18. [7]黄季焜,陶然,徐志刚,刘明兴,ScottRozelle.制度变迁和可持续发展:30年中国农业与农村[M].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24. [8]孙童,陶树明.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使用及呈报现状探析[J].北方经济,2007(1):107-109. [9]谢宇,冉瑞平,任大廷.试论政府环境行为[J].林业经济问题,2007(6):481-485. [10]赵志平,贾秀兰.环境保护的政府行为分析及反思[J].生态经济,2005(10):7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