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投资。中试阶段后,科技成果已转化为新产品,并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增加,市场前景更为明朗,并有了一定的经营业绩,可以积极与大型风险投资者合作,吸引大型风险投资机构的介入。大型风险资本规模化生产阶段初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融资路径。 2.政策性科技贷款。对于符合政策范围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其主体可以申请政策性银行的科技贷款,通过贴息、政府担保等方式获取部分资金。 3.商业银行贷款。经过一段时间的规模化生产,新产品的不确定因素的减少,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资产增加,风险进一步降低,并且有一定的抵押物,银行贷款介入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可以根据转化实际申请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及科技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取发展所需资金。 4.私募股权。私募股权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科技成果转化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后期,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成果转化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成果转化效益也逐步扩大,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可以考虑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并协商好赎回方案。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中投资于成长期的企业或规模化生产阶段的比例最大,占一半以上。 (四)管理营销阶段主要融资路径 1.银行贷款。进入管理营销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内部积累已经到了一定的规模,其规模、资产结构、企业信用等明显发生一个质的飞跃,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拥有足够的业绩来证明自己的信用,成果转化的各种风险都大幅度降低,以规避风险为原则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向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提供授信,银行会与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融资的稳定途径。 2.债券融资。少部分科技成果转化主体此时在公司治理、企业规模、公司盈利上达到发行企业债券的要求,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已满足企业兼并业务、增加投资等需要;对于达不到单独发行企业债券要求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可以通过联合其他中小科技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进行募集资金。 3.股权融资。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主体——科技企业来说,管理营销阶段使其筹资环境得到改善,企业筹资的空间很大,部分优秀的科技企业上市条件已经成熟。对于各方面条件都较成熟的科技企业,可以选择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对于实力稍弱的科技企业可以选择在中小板市场上市融资;对于成长性较好,但条件还没达到主板市场要求的科技企业,可以选择在创业板进行融资;同时也可以选择在海外上市,从境外融资。 参考文献: [1] 马良华,阮鑫光.技术创新的投融资特性及其对策的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6(05). [2] 陈玉荣.科技型中小企业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及其融资策略[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