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述分析可以得知,垄断企业其实不是人们传统观念中那样一无是处,它在一定条件下会给社会带来正效益,使得社会总福利得以提高。这就是完全垄断这种市场形式能够在政府的管制、社会舆论的抨击、道德的谴责之下仍然生生不息,并得以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占据重要的地位的原因所在。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总福利的提升,关于反垄断与竞争政策的目标是否是单纯的自由竞争在早期就有争论。通过创新提高垄断企业内部生产率,进而自然形成的垄断企业或垄断势力从本质上有利于消费者剩余的跨期最优化,从而不难理解世界各国竞争政策已经从传统的反垄断转向反垄断与推动创新并举。当今美国的反垄断法已经不把拥有垄断地位或企图获得垄断地位作为违法,而把通过“不正当行为”来维持或获得垄断地位作为违法(傅军等,2004)。 对于垄断行为,一定要一分为二的进行看待,当一个垄断企业的生产率比社会平均生产率高,并高到一定程度,或者当垄断企业通过攫取的那部分消费者剩余投入到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的数额大到一定程度,都会产生使社会总福利提高的效果。对于那些规模报酬递增、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下降的具有规模经济效应的垄断企业,或者由于创新能力强、具有独特技术而自然形成的新型垄断企业来说,不应把其作为反垄断政策的管制对象。而对于其他那些造成社会总福利严重下降的垄断企业来说,比如因为政府授权的独家经营或资源独占的原因产生的垄断,应该对其进行管制或采取一定的改革方式,同时政府必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事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削弱垄断势力,使其无效率的运作有所改善。从而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保护消费者剩余,使之不被无效率的占有。 参考文献: 1.曼昆.经济学原理(第5版):微观经济学分册[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王冰,申其辉.消费者剩余理论述评[J].经济学动态,2004(10) 3.刘浩.市场垄断程度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基于价格不确定性角度[C].第四届中国林业技术经济理论与实践论坛论文集.中国林业经济学会,2013 4.王冰,申其辉.论价格同盟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J].云南社会科学,2003(4) 5.邱全俊.对垄断市场的几点思考—基于消费者剩余理论角度[J].中国集体经济,2008(3) 6.朱敏.垄断的间接社会福利效益分析[J].产业经济研究,2004(3) 7.周学荣.垄断带来效率损失的政府管制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9(5) 8.许鸿文.消费者剩余与垄断厂商利润赢取[J].消费经济,2004(3) 9.布兰查德.宏观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10.傅军,张颖.反垄断与竞争政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