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立法解释工作。立法完善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欠缺明确性的规定会制约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开展,而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强化立法解释工作来进行弥补。这项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对当前法律法规中没有做明确规定的概念和相对狭隘的定义做出全面解释来避免网络环境下市场中的企业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这对于打击网络环境下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决定了强化立法解释工作以及人大所具备的立法解释能力具有必要性。
(二)强化司法保护。网络环境中信息更新速度较快的特点决定了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需要追求高效与精确,在此过程中司法保护的强化可以提供保障作用,在此过程中,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做出努力:
一是通过突出民事审判地位来推动受案率的提高、审案时间的缩短以及执法力度的加大。尽管网络环境下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处理都属于经济问题,但是其中也包含了一些诸如诚信、公正、公平等原则在内的民商活动基础。由于这种行为一般是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并且最终体现为对他人经济利益的损害,所以这种民商活动的特性相对淡化。所以,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处理有必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以及当事人法律关系性质来进行确定。而在案件的处理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起诉之前权利人财产的保全、案件处理后对侵权行为停滞以及证据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等都需要建立在充分、全面且使用的损害赔偿原则之上。
二是谨慎使用刑事审判。虽然我国互联网环境下市场成交量在不断攀升,但是我国当前电子商务仍旧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从《刑法》内容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很少涉及并且一般都具有较高的适应要求,所以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刑事审判权应当谨慎使用,并且有必要以停滞伤害、避免影响和损失赔偿等民事救济手段当作主要内容。
三是有必要强化行政审判力量。行政机关在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经行为能够发挥出重要作用,但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必要突出对程序工程和依法行政的强调,其中法院对案件所进行的行政审判可以确保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并对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和错误进行纠正,这种方法及能够保护当事人所具有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能够推动行政执法力量的强化。
三、结语
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完善作为一个新的课题对于知识经济背景下互联网以及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做出研究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对网络环境下市场主体以及社会群体反不正当竞争意识的强化进行分析,同时对于我国相应法律规定的完善以及司法实践做出了探索,期望能够对我国网络环境下市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完善工作产生一些推动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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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友德,万志前.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与创新[J].法商研究,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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