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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法学教育的弊端分析及解决方案

时间:2014-09-15 10:50 点击:
[摘 要]法学教育在法学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是无可置疑的,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是为了推动我国法学教育的精英化、规范化、国际化和科学化,培养外向型、国际型、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我们仍需努力。在对江苏省各高校进行了详细的问卷
 
 
  [摘 要]法学教育在法学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是无可置疑的,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已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是为了推动我国法学教育的精英化、规范化、国际化和科学化,培养外向型、国际型、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我们仍需努力。在对江苏省各高校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之后,发现江苏省的法学教育存在一些3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的可以反映目前我国整体法学教育的弊端,文章将针对这些弊端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问题;原因;措施 
 
  经过笔者团队的调查,江苏省法学教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法学教育重数量,轻质量,教育资源分配不平衡; 
 
  (二)教学模式陈旧,学科综合性人才欠缺; 
 
  (三)法律精神培养欠缺; 
 
  (四)重理论教育而轻教学实践,与实习基地合作少,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 
 
  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有其原因,江苏省高校众多,但是法学教育资源的分布却是参差不齐的。在这里,我们重点分析南京市高校的情况,在南京,南京大学的法学教育条件首屈一指,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等211高校,对法学教育的重视度不够,不仅资金投入低于本校其他专业,对外交流的机会也较少。 
 
  正是由于高校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导致高校师生可利用的教学资源不同,从而导致不同高校的师生对其所在高校的法学教育“自信度”不一 ,根据访谈分析得出,南京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对本校法学专业教育水平的满意度明显高于其他高校,而其他高校的学生则对本校法学的教育现状提出很多问题,核心期刊目录2014比如理工科类的高校缺少人文大环境,没有大型辩论赛、演讲比赛,模拟庭审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 
 
  综合各种问题,我们探讨的解决方案如下: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交流,“先富带动后富” 
 
  江苏省法学教育的规模自“211工程”评选以来逐渐扩大,而且为了扩大招生,各高校更是极尽所能地扩充法律系的规模,而有限的教师素质参差不齐,而且教师团队内部结构不平衡,甚至不少高校法学系仅靠几个教师支撑,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经过调查,笔者发现,现在江苏省高校的法学教育资源“贫富差距”较大。 
 
  对于当前法学教育的这种形势,笔者以为,控制各高校法学招生规模,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应与本校的实际法学教育资源相协调,不应盲目扩大。其次,各地区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不应使“贫者愈贫,富者愈富”,鼓励“先富带动后富”加强各高校之间的交流,互帮互助,相互借鉴法学教育的经验,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于其他高校。 
 
  二、准确定位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创新教学模式 
 
  美国法学家Benjamin Franklin曾说过:Tell me and I forget,teach me and I remember,involve me and I can.(告诉我,我就忘记了,教我,我就记住了,让我参与,我就会了。)而江苏省目前的法学教育模式陈旧,仍旧停留在“tell and teach”阶段,讲授无限扩大,经调查显示,耗时长,效果微,而且大部分的法学系学生法律视野狭窄。此外,高校的特色难以体现,培养出的法律人才趋同,难以满足社会对各方面法律人才的需求。 
 
  因此,各大高校应联合研究适应时代发展新的教育模式,听取学生建议,让学生参与教学,摒弃填鸭式教学,开拓师生共同参与的新课堂。 
 
  再者,各大高校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出社会发展中需求的各类法律人才,推进法律院系的特色化。综合类院校,可利用自身资源培养综合型法律人才,开设各种边缘性学科课程,拓宽学生的学科视野。师范类院校,可以根据当前我国中小学法律教育缺乏的情况,培养专业的法律教师,从而推进我国的法律教育。财经类院校,应当开设经济学、金融财会类课程,使得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在财经类业务上更胜一筹,而且也满足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对专业财经类法律人才的需求。医科类院校,在学生熟悉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其医学类知识的视野,满足我国当前医患纠纷的医学法律人才的需求。航空航天类、工业类、农业类等院校可利用自身优势培养有特色的法律人才。 
 
  三、统筹实习资源,提升法律实践能力 
 
  法学教育不仅是学术教育,还是将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实践性教育,目前,国内外比较提倡的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等较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在江苏省的法学教育中还处于萌芽阶段,江苏省法学教育方式主要采用传统的“仓库理论”,以教师为教学中心,书本为学习内容,学校为教学地点,分数为评估指标进行教学,忽视了对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经过大学四年法学专业的学习,他们没有获得一个优秀的法律人该有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口头辩护的能力以及适应能力和操作能力等,而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法学教育实践性的缺失。 
 
  所以,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的联系,学校或学院安排学生集中实习,鼓励学生到各单位法务部门实习,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当中去。同时在实习中,检验自己学到的知识,多与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交流。 
 
  针对学生对实务知识的欠缺所导致的模拟庭审流于形式,笔者以为,学生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去法院旁听庭审,可以针对当前发生的一些新案件在法院没有审判前就对这些案件进行讨论模拟,独立思考,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分析能力。 
 
  四、培养法律精神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关键,而法律人就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这就要求法律人要具有坚定的立场、勇于对抗权威的精神以及追求公平正义的信念,当公平与利益之间产生冲突时,能够坚持司法伦理,将正义作为选择的标准。但因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大,部分高校不重视对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精神的教育,忽视了民主意识、法制理念等素质教育,结果受教育者大多成为“法匠”而不是具有法制理念,秉持现代法制精神的真正的法律人。 
 
  司法公正就像维持天平的平衡一样,法律人应当提高自己的公正、公平意识,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把法律精神当成一种信仰。结合当前的社会现状提出自己对法律修订的意见,同时利用法律去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 
 
  五、法律职业进校园,法律人才走出去 
 
  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引导学生在走出大学校门之后能够找到合适的法律职业,真正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实现自我价值。但目前江苏省一些高校的法学毕业生的社会化环节并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大部分毕业生两三个月的实习就是在大学期间接触社会的唯一途径,高校缺乏就业指导以及职业技巧培训,而往往忽视了学生的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法律纠纷能力的培养。 
 
  所谓“法律人才进校园”,是指各大高校可以邀请各类法律行业中的佼佼者进校园为学生讲授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法学教育经验来解决我国的法学教育困境,国外法学教育注重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会让学生利用假期调查各类法律职业的现状,以及布置一些法律问题去让学生去解决。所以,各大高校应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能言、善变、硬笔头”的法律实务能力,让法律人才走出去。 
 
  总之,江苏省法学教育虽然存在问题,但是为我国培养了很多优秀的法律人才,经过努力改进,江苏省的法律教育必将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韩大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2]张波.《中国法学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 
 
  [3]陈颖.《浅谈法律思维与法学教育的关系》 
 
  [4]韩阳.《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困境及教育模式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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